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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院内标牌、宣传板制作和悬挂的通知
发布日期:[08-10-04 16:21:25] 点击次数:[]

各科室:

为提高医院形象,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方针,进一步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就医渠道。根据院首长指示精神,特对院内标牌制作和悬挂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各单位 标牌、宣传板制作与悬挂事宜,由医院标牌制作办公室统筹安排,具体由甘景梨副院长牵头,归口到政治处完志华协理员统一管理,未经院领导批准同意,不得擅自悬挂。

二、在建筑物外墙、科室走廊上悬挂 标牌、宣传板要适当控制,以免影响整体外观效果。原则上,反映科室特色、成就、荣誉的标牌优先。

三、各科室入口处大门玻璃上、室内走廊外墙上、病房门上、洗手间内原则上不准张贴任何警示性标牌,确实需要的,如“温馨提示”等,由医院标牌制作办统一标准制作;各科室内设门旁标牌的名称,由各科室拟订,样式、材质由标牌制作办把关,避免五花八门。

四、标牌、宣传板的格式和材质,除了从院外领回的奖牌等以外,应当力求统一,至少一幢楼应尽可能统一,具体由标牌制作办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。

五、各单位需要制作标牌、宣传板的,由各科室直接报标牌制作办公室,由完志华具体承办。

六、后勤服务部门的单位标牌和建筑物标牌等,也按照上述要求,一并纳入统一管理。

七、对现有标牌,由标牌制作办组织清理。

以上规定,从通知下发之日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九十一中心医院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OO八年八月一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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